10月28日,闪电新闻一则暗访报道把“鸡脖泥"推上了热搜。记者在河南漯河、安阳、鹤壁、临颍、内黄等地调查发现,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和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后卖给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乃至水饺(内蒙古晨报转载)。
漯河市召陵区一家名为辰露的食品公司负责人介绍,使用鲜的带皮鸡脖进行骨肉分离,日产能至少30吨,价格3800元/吨。而记者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平台检索,未查到该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涉事企业中,有的负责人坦言“这一块儿没有人要求过,但我们一直在干"。

从工艺上看,鸡脖泥、鸡架泥属于机械分离肉的范畴——畜禽带肉骨骼经机械分离工艺产生的肉糜类产品。
我国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0463-2021《机械分离肉》对这类产品划了明确指标:鸡肉糜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2克/100克,脂肪不超过20克/100克,骨渣颗粒含量不超过15克/千克,骨渣颗粒长度不超过3毫米;猪肉糜则分别为蛋白质不低于14克/100克、脂肪不超过30克/100克、骨渣不超过30克/千克、颗粒长度不超过0.85毫米(标准解读)。该标准于2022年3月1日实施。
同一条标准还规定,带肉骨骼应来源于检疫、检验合格的畜禽胴体或分割产品。
鸡脖含有较多腺体和小型淋巴组织,鸡骨架是屠宰分割后的边角料,业内普遍视为低值原料。但低值原料本身并不违法。
真正的问题出在三个地方。
第一是原料来源。骨泥的原料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的畜禽胴体或分割产品,来源不清、未经检疫的原料不能进入食品链。
第二是生产资质与卫生条件。报道中提到,有的企业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的车间污水横流、原料随意堆放。这类情形下产出的肉泥,即使成分指标合格,也不具备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合法性。
第三是终端的标示与命名。记者调查的食品企业配料表只标注了“鸡肉",未备注鸡脖泥或鸡架泥。
报道指出,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在这一中间产品的生产环节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导致其生产加工处于监管空白。记者先后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细化的规定,无法判定企业违规"。
这个回应透露出的信息是:争议的焦点不在“能不能用",而在“用的什么、怎么标的"。前者靠原料端与过程监管,后者靠标签规则。
值得留意的是,这类中间产品的下游是烤肠、丸子、水饺等馅料类产品,最终形态经过斩拌、调味、加热,肉眼和口感都难以分辨原料构成。这也是为什么一旦上游出问题,影响面会顺着供应链迅速放大。
从检测角度看,需要区分两类指标。
一类是理化指标——蛋白质、脂肪、骨渣含量与颗粒长度。这类指标判断的是产品是否符合机械分离肉的标准要求,靠常规理化分析完成。
另一类是物种指标——产品里到底含有哪些动物的成分。这类指标判断的是标示与真实成分是否一致,需要动物源性成分检测。目前实验室主流方法是实时荧光PCR,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8164-2019覆盖猪、牛、羊、鸡、鸭、鹅等二十余种动物,检出限为1%(质量分数)(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一份鸡脖泥的蛋白质含量可能达标,但这并不说明它可以被标注成牛肉。反过来,检出鸡源性成分,也不能直接推出原料不合格——还要看它的来源、资质和标示是否合规。
对肉制品企业和基层监管来说,日常最需要的是一个能快速回答“这里有没有鸡肉"的手段。
冠宇仪器鸡肉源性检测试剂盒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用于生鲜肉及未熟制馅料样本中鸡肉源成分的定性检测,整个检测过程5至10分钟。取肉类表面组织液或剪取0.1克肉块,经提取液浸泡、挤压、混匀后滴加3滴样本液,5至10分钟读取结果,超过15分钟观察无效。
需要说明的是,胶体金法属于筛查手段,阳性结果须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按标准方法确证,以确证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