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甘肃兰州榆中县"染色莴笋"事件引发关注。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当地排查53家蔬菜收购仓储企业,发现6家在收购环节违法使用复配着色剂"果绿"(主要成分为亮蓝、柠檬黄和食盐)浸泡莴笋,问题莴笋被查封销毁,涉事企业被查处。监管部门对照GB 2760—2024认定:"果绿"使用范围不含新鲜蔬菜,属超范围使用,目的是遮盖莴笋破损氧化、改善卖相。
"色素美容"的逻辑在熟食领域同样存在。红肠、肉肠、香肠、卤肉、肴肉的色泽是消费者判断品质的重要感官指标,少数经营者可能超范围或超限使用着色剂,掩盖原料暗沉、氧化缺陷。熟食卤味店、肉灌肠加工厂、农贸市场散装摊位和商超休闲食品区在进货查验时配套使用亮蓝检测试剂,现场判定有无亮蓝添加,是防控此类风险的务实手段。

市场监管抽检通报显示,此类问题在熟食与散装食品中反复出现。2026年7月,新疆和硕县某卤肉坊的"卤猪头肉"检出诱h红,标准值为"不得使用";2026年9月,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两起案件,经营者为改善卖相在卤鸡腿、盐焗鸡、鸡爪中擅自添加柠檬黄色粉,检验均检出柠檬黄。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45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挂面检出亮蓝、柠檬黄,电商销售的腊肠小串(中式香肠)检出红,凉皮、凉拌菜等也检出柠檬黄。
这些案例共性明显:违规主体多为小作坊、熟食店和散装食品经营者,动因都是追求"高颜值"卖相,且多以复配着色剂互相调色。亮蓝为水溶性合成着色剂,常与柠檬黄复配成"果绿"色调。
依据GB 2760—2024,亮蓝及其铝色淀为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可用于果酱、腌渍的蔬菜、碳酸饮料、配制酒、果冻、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在糖果中,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以亮蓝计)。但亮蓝的允许使用范围不包含新鲜蔬菜,也不包含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肉灌肠类、肉罐头等各类肉制品——即在肉制品中检出亮蓝即构成超范围使用,不存在"限值内使用"的情形。滁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亦明确:肉制品严禁违规使用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等人工合成着色剂,调色仅可选用红曲红、红曲米等国标允许的天然着色剂。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食品、添加剂,并处五万元起或货值金额十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冠宇仪器制造(江苏)有限公司的亮蓝检测试剂采用吸附棉目视法,定性筛查食品中有无亮蓝添加。产品为50次装,常温、避光贮藏,无需大型仪器,适合现场操作;包装含检测液A 1瓶、检测液B 1瓶、吸附棉1包、60mL样品杯3个、15mL管1只、滴管1包及说明书,适用范围覆盖瓜子、糖果、腊肠、饮料、肉罐头、红肠、肉肠、香肠、卤肉、肴肉等品类。
1. 样品前处理。 液体样本(饮料、酒等):取30mL置于60mL样品杯,80℃水浴加热除去二氧化碳和酒精后待检。固体样本(腊肠、红肠、卤肉、瓜子、糖果等):尽可能剪碎,称取10g于样品杯,加蒸馏水或纯净水30mL,浸泡10~15min,过滤后待检。
2. 检测步骤。 第一步:取10mL待检液,加检测液A 1mL混匀,放入吸附棉浸泡,80℃水浴加热5min,取出后水洗5次。第二步:将吸附棉放入10mL纯净水加检测液B 1mL的混合液中,80℃水浴加热5min(期间搅拌吸附棉5次),取出后再水洗5次。
3. 结果判定。 目视观察吸附棉:吸附棉上明显有颜色,证明样品中存在亮蓝;不显色则为阴性。该亮蓝检测试剂为目视法定性筛查,不能替代实验室检测。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本方法用于现场快速测定,结果不符合国标规定值或标签标示值的样品应重复三次测定;结果与标准值相近及阳性样品应慎重处置,建议送实验室或法定检测机构精确定量。快检阳性的肉制品,因肉制品本身不属亮蓝允许使用范围,应立即封存同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糖果、饮料、瓜子等亮蓝允许限使用的品类,快检阳性仅提示存在添加,是否合规需以实验室定量结果结合标签标示综合判定。
熟食与休闲食品领域的"色素美容",根源在于少数经营者以色泽掩盖品质、误导消费。把好进货查验关、用快检手段前移风险防线,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冠宇仪器制造(江苏)有限公司专注食品安全快检产品研发,亮蓝检测试剂可为熟食门店、肉制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及商超提供现场筛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