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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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二氧化硫毒理、二氧化硫健康风险、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合规使用、GB 2760-2024、二氧化硫ADI、亚硫酸盐过敏、二氧化硫漂白、食品企业合规、二氧化硫检测方法
二氧化硫(SO₂)是食品工业中使用历史悠久的添加剂,兼具漂白、防腐、抗氧化三重功能。然而,二氧化硫也是全球范围内食品安全抽检中频繁"上榜"的风险物质。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12920批次抽检中30批次二氧化硫超标,涵盖香辛料、蔬菜干制品、水果干制品、代用茶等四大品类。
如何认识二氧化硫的健康风险?在食品加工中应如何合规使用?本文将从毒理学角度系统解析二氧化硫的安全边界,为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科学参考。

一、二氧化硫的基本化学特性
1.1 物理化学性质
二氧化硫(化学式SO₂)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亚硫酸)。在食品工业中,二氧化硫的使用形式主要包括:
硫磺熏蒸:直接燃烧硫磺产生SO₂气体
亚硫酸盐类:亚硫酸NA(Na₂SO₃)、低亚硫酸NA(Na₂S₂O₄)
焦亚硫酸盐类:焦亚硫酸NA(Na₂S₂O₅)、焦亚硫酸钾(K₂S₂O₅)
亚硫酸氢盐类:亚硫酸氢钠(NaHSO₃)
这些物质在食品中均可释放二氧化硫,统称为"二氧化硫及其等效物质"。
1.2 在食品中的作用机制
二氧化硫在食品加工中发挥三重功能:
| 功能 | 作用机制 | 典型应用场景 |
|---|---|---|
| 漂白作用 | 与食品中的有色物质发生加成反应,消除颜色 | 银耳、莲子、蜜饯护色 |
| 防腐作用 | 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降低酶活性 | 果脯、干制品防腐保鲜 |
| 抗氧化作用 | 消耗食品中氧气,阻断氧化链式反应 | 水果干制品防止褐变 |
正是由于这三重功能的协同作用,二氧化硫在传统食品加工中被广泛使用。
二、二氧化硫的毒理学特征
2.1 急性毒性
二氧化硫的急性毒性主要体现在对呼吸系统的刺激作用:
吸入途径:高浓度SO₂气体可刺激上呼吸道黏膜,引起咳嗽、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等症状。对于哮喘患者,即使较低浓度也可能诱发急性发作。
经口摄入:食品中的二氧化硫主要以亚硫酸盐形式存在,经口摄入后的急性毒性表现包括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
2.2 慢性毒性
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的慢性健康风险:
呼吸系统影响:长期接触可能导致慢性支气管炎、肺功能下降
消化系统影响:可能影响胃肠道黏膜,导致消化不良
营养代谢影响:二氧化硫可能破坏食品中的维生素B₁(硫胺素),影响营养吸收
2.3 过敏反应
二氧化硫的过敏性是国际食品安全领域关注的重点:
哮喘易感人群:二氧化硫(包括食品中的亚硫酸盐)是已知的哮喘诱发因素之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将亚硫酸盐列为需要标示的过敏原物质
敏感剂量:对于亚硫酸盐敏感人群,摄入量超过10mg即可诱发哮喘症状
易感人群比例:哮喘患者中亚硫酸盐敏感者的比例约为5%-10%
2.4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下设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设定的二氧化硫ADI值为0-0.7mg/kg体重。这意味着一个60kg的成年人,每日二氧化硫摄入量不超过42mg时,被认为是安全的。
我国GB 2760-2024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限值,也是基于ADI值,结合各类食品的消费量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后确定的。
三、二氧化硫在食品加工中的合规使用范围
3.1 GB 2760-2024的核心原则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二氧化硫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有限:并非所有食品都允许使用二氧化硫
有明确限值的食品:部分食品允许使用但残留量不得超过特定限值
不得使用的食品:部分食品明确禁止使用
3.2 允许使用二氧化硫的食品类别及限值
根据GB 2760-2024及2026年新实施的GB/T 10782-2026《蜜饯通则》,二氧化硫允许使用的主要食品类别及限值如下:
| 食品类别 | 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g/kg) | 备注 |
|---|---|---|
|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 0.05 | 仅限特定品种 |
| 新鲜水果 | 0.05 | — |
| 水果干制品 | 0.1 | — |
| 蔬菜干制品 | 0.2 | — |
| 蜜饯(GB/T 10782-2026新规) | 0.1 | 旧标准0.35,新规大幅下调 |
| 八角 | 0.15 | 仅八角允许硫磺熏蒸 |
| 食糖 | 0.1 | — |
| 饼干 | 0.1 | — |
| 干制食用菌 | 0.05 | — |
特别注意:
除八角外,白芷、良姜、干沙姜、白胡椒粉等香辛料不得使用
代用茶类(荷叶茶、玉米须茶等)不得使用
新鲜肉类不得使用
3.3 常见合规误区
误区一:所有干制品都允许硫磺熏蒸
实际情况:GB 2760-2024对允许使用二氧化硫的食品类别有明确列举,不在列举范围内的食品不得使用。
误区二:水果干和蜜饯的二氧化硫限值相同
实际情况:水果干制品≤0.1g/kg,蜜饯旧标准≤0.35g/kg(GB/T 10782-2026新规后下调至≤0.1g/kg),两者限值不同。
误区三:硫磺熏蒸后残留量一定超标
实际情况:在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和限值范围内,按规定工艺使用硫磺熏蒸后残留量可以达标。关键在于控制熏蒸量、时间、通风等工艺参数。
四、二氧化硫超标的健康风险评估
4.1 2026年超标案例的健康风险
以2026年典型超标案例为例,评估其健康风险:
案例1:代用茶类超标
荷叶金银花茯苓饮二氧化硫含量0.489g/kg。按每日饮用2杯(约500mL)估算,如果浸出率为50%,则每日摄入量约为1.2mg,远低于ADI值(42mg/60kg体重)。但代用茶属于"不得使用"的类别,超标属于违规行为。
案例2:龙眼超标
检出值0.122g/kg,超标1.44倍(标准≤0.05g/kg)。按一次食用100g龙眼计算,摄入二氧化硫约12.2mg,仍在ADI范围内,但属于违规超标。
案例3:香港牛肉事件
检出值高达4.8g/kg(百万分之4800)。按一次食用100g牛肉计算,摄入二氧化硫约480mg,已超出ADI值10倍以上,属于严重的健康风险。
4.2 累积暴露风险
虽然单次摄入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可能不会立即造成急性危害,但长期、高频次摄入二氧化硫超标食品,可能导致累积暴露风险:
日常饮食中多种食品同时含二氧化硫,叠加后可能超出ADI
儿童体重较低,相同的食品摄入量对应的单位体重暴露量更高
哮喘等易感人群对二氧化硫更为敏感
五、二氧化硫的法规管理体系
5.1 国际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Codex) :CXS 192-1995《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在各食品类别中的最大使用量
欧盟:EU No 1333/2008规定了亚硫酸盐(E220-E228)的使用范围和限值,并要求在标签上标示过敏原信息
美国:FDA 21 CFR Part 180-189规定了亚硫酸盐的使用要求,1986年起禁止在新鲜果蔬中使用亚硫酸盐
5.2 中国法规体系
我国对二氧化硫的管理采用"标准+检测+执法"三位一体的体系:
| 层次 | 法规/标准 | 功能 |
|---|---|---|
| 使用标准 | GB 2760-2024 | 规定允许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限值 |
| 检测方法 | GB 5009.34-2022 | 规定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 |
| 产品标准 | GB/T 10782-2026等 | 规定各类产品中二氧化硫的具体限值 |
| 执法依据 | 食品安全法 |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5.3 2026年政策新动向
GB/T 10782-2026实施:蜜饯二氧化硫限值从0.35g/kg下调至0.1g/kg,体现了"从严管理"的趋势
快检团体标准发布:2025年11月发布的第一个二氧化硫胶体金快检团体标准,将检测范围从农产品扩展至蜜饯
"铁拳"行动:2026年上半年枣脯类产品抽检合格率从94.2%提升至98.7%,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六、食品企业的合规管理建议
6.1 建立二氧化硫风险清单
企业应根据GB 2760-2024,梳理本企业涉及的所有产品和原料,明确每类产品的二氧化硫允许使用情况和限值要求,建立风险清单。
6.2 强化原料入厂检测
对高风险原料(香辛料、干制品、果脯等)实施批批二氧化硫检测
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如二氧化硫快速检测试剂)进行初筛
对可疑样品送实验室进行精确定量
6.3 规范生产工艺
如需使用硫磺熏蒸(仅限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严格控制熏蒸量、时间和通风条件
建立工艺记录档案,确保可追溯
定期检测半成品和成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
6.4 完整检验体系
建立企业内部二氧化硫检测能力
目视快检法适用于原料验收和现场快速筛查
上机比色法适用于批量样品的自动化检测
实验室方法(GB 5009.34-2022)适用于确证和仲裁

七、消费者如何防范二氧化硫摄入风险
7.1 选购建议
避免过度"美白"的干货:银耳、莲子、百合等如果颜色异常洁白,可能经过过量硫磺熏蒸
闻气味:二氧化硫残留量较高的食品可能有刺鼻的酸味
看标签:预包装食品的配料表中如果含有亚硫酸盐类物质,应留意二氧化硫含量标示
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商超和品牌的品控体系相对完整
7.2 食用建议
浸泡清洗:食用前用温水浸泡、反复清洗,可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残留
充分加热:二氧化硫受热易挥发,烹饪过程中的加热可降低残留量
多样化饮食:避免长期大量食用单一品类的干制品或果脯
八、总结
二氧化硫作为食品添加剂具有明确的工艺价值,但其健康风险不容忽视。GB 2760-2024为二氧化硫的使用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边界,食品企业应在允许范围内使用并严格控制残留量。2026年的抽检数据和监管趋势表明,二氧化硫超标的监管力度将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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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来源
1.中国消费者报:《远离"高颜值"干货陷阱》,2026年7月2日
2.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通报,2026年6月12日
3.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4.WHO/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二氧化硫ADI值评估
5.GB 5009.34-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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