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6-15
点击次数:27
提要:冠宇仪器建议:预制菜、速冻调理肉、糕点、烘焙等食品企业,应当把脱氢乙酸钠筛查纳入原料入库和成品出厂的双重检测流程。GY-FS-0708T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可同时兼容脱氢乙酸钠、苯甲酸、山梨酸钾、糖精钠等多种食品添加剂检测卡,一台仪器覆盖多品类添加剂筛查。
2026年6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3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蜀迷小酥肉(裹粉调理鸡肉)椒香赫然在列——该批次400克/袋产品,生产日期2025年6月9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959g/kg(初检0.102g/kg,复检仍不合格),而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预制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正大食品回应称,问题系上游供应商辅料质量审核环节不足,已暂停与涉事供应商合作并召回整改。这起事件并非孤例——GB 2760-2024自2025年2月8日实施以来,已把脱氢乙酸钠从面包、糕点、黄油、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淀粉制品、烘烤食品(馅料及表面挂浆)共7类食品中移出使用范围,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也从1g/kg调整为0.3g/kg。监管收紧的速度,远超部分企业配方更新的速度。
新规下食品企业必须直面的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配方合规性必须重检。GB 2760-2024实施后生产的预制肉制品、面包、糕点等7类食品,配方中不能再出现脱氢乙酸钠。但很多企业的复合调味料、腌料、裹粉等辅料由上游供应商提供,如果供应商沿用旧标准配方,原料端就会把禁用成分带入终产品——正大小酥肉就是典型案例,涉事企业自查时发现"问题源于上游辅料审核不足"。
第二,原料端检测必须前置。下游食品企业应当对入库的复合调味料、腌料、裹粉等辅料按批次进行脱氢乙酸钠筛查,而不是等产品做出来再测。一旦终产品检出,企业面临的是召回、销毁、监管处罚、品牌信誉损失的多重成本。
第三,监管端抽检已成常态。市场监管总局、各省市监局将脱氢乙酸钠列为预制菜、糕点、肉制品的高频抽检指标,监督抽检频次和公示力度持续加大。供应链任何一个环节疏漏,都可能在抽检通报中"露脸"。
| 抽检高风险品类 | 监管限值 | 适配快检方案 |
|---|---|---|
| 预制肉制品(裹粉调理肉、腌制肉) | 不得检出 | 脱氢乙酸钠检测卡+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 |
| 面包、糕点、烘焙食品馅料/挂浆 | 不得检出 | 脱氢乙酸钠检测卡 |
| 腌渍蔬菜 | ≤0.3g/kg | 脱氢乙酸钠检测卡+定量读数 |
| 果蔬汁(浆) | 不得检出 | 脱氢乙酸钠检测卡+阳性送检GC-MS确证 |
冠宇仪器建议:预制菜、速冻调理肉、糕点、烘焙等食品企业,应当把脱氢乙酸钠筛查纳入原料入库和成品出厂的双重检测流程。GY-FS-0708T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可同时兼容脱氢乙酸钠、苯甲酸、山梨酸钾、糖精钠等多种食品添加剂检测卡,一台仪器覆盖多品类添加剂筛查。原料入库按5%-10%比例抽样快速筛查,成品出厂批批检测,阳性样品48小时内送GC-MS确证,形成"原料端筛查+成品端把关+实验室确证"的闭环。
GB 2760-2024的全面落地,对食品企业不是"加一道检测"那么简单,而是"重塑一套供应链合规体系"。谁能先把添加剂快检嵌入原料审核、配方升级、成品放行的全流程,谁就能在监管收紧周期中稳住合规底盘。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1];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蓝鲸财经《正大食品回应小酥肉抽检不合格》[3]。
400-966-7696
关注公众号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管理登录 sitemap.xml
Copyright © 2026 冠宇仪器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2026001302号-6